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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007 Two of Us最近的IT新闻真的很多,最有人情味的大概是Gates和Jobs的同台参加访谈。 访谈的最后,Gates说,“有不少已经离开这个行业的人真的很值得怀念。我很高兴还有 Steve 这样的家伙坐在这里。” Jobs说,“比如 Beatles 有一句歌词:“你我的回忆比远方的道路还要绵长。”我觉得用在这里再真实不过了。” (翻译引自飞猪的blog) 真的很激动人心又让人伤感,闻者大概也只能起立鼓掌了。 Jobs说的是“You and I have memories longer than the road ahead.” 这出自Beatles的歌“Two of Us”,不过本来的歌词是“You and I have memories
Surface和Shift两年前,我在TechFest上看过这个产品的演示,当时就觉得激动不已。很想跟人聊聊,但当时还是company confidential。 两年之后,现在来看他的演示,依然是科幻感实足的产品。 基本上,Surface是一种新的人机交互界面,微软的界面交互向来是非常强悍的。Surface也不例外。 建议大家去看看Surface的官方网站:http://www.microsoft.com/surface。其中的视频绝对是让人惊呼Wow的那种,而且网站本身也设计的美轮美奂。(从网站本身来说,一个遗憾是他是用Flash制作的,而没有使用我们的Silver Light。顺道推荐Silver Light:http://www.microsoft.com/silverlight 仔细看Surface的视频,你会发现,Surface主要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多点触摸(Multi-Touch)。这东西虽然看着很炫,但是对于见多识广的同学来说,大概还不会那么惊奇。(凭良心说,Multi-Touch的东西虽然不少,但是有几个能象Surface这么成熟?) 另一个更炫的特性是,物件和电脑的直接交互,我是说真正的现实世界中的物件哦,不是object,不是gadget。Surface可以识别出一些特定的物件,包括他自己的控制模块,还有DC、Mobile、Zune这样的东西。然后习以为常的Drag & Drop就不单单是在电脑程序之间,而是在电脑和真正的物件之间。这个实在太cool了。 稍稍一个别扭的地方是,这么cool的东西,又有那么多多媒体支持,本来感觉上应该是面向家庭娱乐的东西。但是实际上,安装这东西还需要架设多部摄像机,大概普通家庭里面是装不了了,只能在商店、机场这样的公共场合使用了。官方网站上说,今年冬天就会见到实际应用了。 Surface虽然和我们的关系不大,但是前两天微软公布的另一个界面交互产品Shift就很实用了。 Shift主要是用来解决在触摸屏(特别是移动设备的触摸屏上)用手指触摸难以精确定位的问题。一般说来大家都懒得从设备上把笔抽出来画触摸屏,更倾向于用手指,可是在小触摸屏上,用手指去按那些细小的按钮,可实在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所以我常常看到有人很别扭地用指甲尖去点屏幕。 而Shift的解决方案是,当手指按上去以后,稍等片刻就会在手指旁边显示手指按住部分的图像和一个精确的十字定位点,用户可以很轻易地挪动手指调节定位点到细小的按钮上,非常方便。 我觉得这个方案的主要问题是,他占用了长按输入,不能使用context menu了。另外,虽然可以解决细小按钮的问题,但是还是稍嫌慢了一点,在细小按钮不太密集的地方,应该可以做得更智能化一点。 目前Shift还是研究院的课题,可以到官方网站上观看他的视频演示:http://research.microsoft.com/~baudisch/projects/shift/ 5/24/2007 满地打滚的SB我们组有个新来的DEV,新加坡人,中文不是太利落。来了我们组后,耳熏目染之下,中文进步神速,中文词汇量每日暴增。 一日,我们的PM不慎口吐SB二字国骂,被这个新同事听去。新同事连连追问SB什么意思,PM只好简单解释一番,然后一再强调,该词太重,不能随便乱用。 据说我们的这个新同事后来拿这个新学来的词汇在他的北京夫人面前卖弄,被痛斥,可见这SB二字的确不是正派人能够随便使用的,一定要慎之又慎。 以前方舟子形容和菜头的找抽行径是“满地打滚”。这以后“满地打滚”就成了和菜头的规定动作,隔三岔五就跳出来表演一次。据说和菜头是男性,那他这个周期间隔还算调理得不错。 最近的一次表演是这个:方舟子要依粉为胜? 对于他的这种规定动作表演,我早就失去观看的兴趣了,也就是看看后面的留言有没有点自选动作。 今天一看,哇,这一篇的留言很有趣啊。 先是满地打滚的找抽。 然后又把“满地打滚”的回应给删除了。 却又没有删干净,把自己粉丝对“满地打滚”的回应给留了下来。 这次的表演动作有点新意,不错不错。 SB二字虽然重了点,用在这里倒正合适,我都想不出别的形容词了。 5/22/2007 今天收到的包裹今天收到从Amazon寄来的包裹,是前些日子买的几样小东西。包括一张CD,一本书,和一个XBox360无线手柄接收器。 手柄接收器是连在PC机上用的,可以把XBox360的无线手柄连接到PC机,变成PC的游戏手柄。无线振动手柄,太cool了。 CD是刚刚发行的《We all love Ennio Morricone》。5月15日发行的,我提前在Amazon上预定的。 就为了这个名字,我也要买下这张CD,我热爱Ennio Morricone,我喜欢所有同样热爱Ennio Morricone的人。除了“We all love Ennio Morricone”之外,我们还能说什么? 这张CD是若干乐人向Ennio Morricone致敬的作品。第一首是Celine Dion的“I Knew I Loved You”,完全是Ennio Morricone乐迷的心声。最后一首是Ennio Morricone指挥的“天堂影院”。这首听了无数次各种版本的曲子,今天下午我在办公室戴着耳机听的时候,还是不禁高声赞叹。 包裹中的那本书是《The Ultimate Hitchhiker's Guide》,Douglas Adams的漫游指南系列小说集,包括全部五部小说和一个故事。第一部就是绝妙的《银河系漫游指南》。 《银河系漫游指南》有多绝,嗯,比如这本小说中提到一个叫做“Googleplex Star Thinker”的超级计算机,有人认为这就是Google名称的真实来历。 当然我是先看到电影,一看就被迷上了。后来找到了两本中文版小说,《银河系漫游指南》和《宇宙尽头的餐馆》。这两本书的装潢不太让我满意,而且翻译也只能算是平平,少了原作的幽默味,最糟糕的是原系列五本小说,中文版只有这两本。 后来想起,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学英语的一个好办法是读一本自己喜欢着迷的小说。那人读的是《魔戒》。我想我可以读读漫游指南系列,所以就买下了这本书。 书的装潢比我想像的好很多。非常厚实的封面,和烫金的书页,拿在手里就让人觉得快乐。 是的,非常纯粹的快乐,就来自这些非常细小的玩意。 实际上生活中的大部分快乐都是这样,很细小、很细小的一点。你需要非常小心地去一点一点地收集,把这些快乐放在一起,才能让自己开心起来。 相对的,不快乐却要巨大很多。她象是一个隐身的恶魔,就藏在身边的空气中。然后突然地就象恶梦一样的跳出来,把你紧紧攥住,你连深吸一口气的空间也没有。除了握住那一点细小的快乐之外,什么也不能做。 因为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或者换个角度说,不为无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 所以,一定要好好珍爱那些细小的快乐。 5/20/2007 转贴:《并非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是生命》柴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博客,她写的不少新闻调查的文章,我都很喜欢。 今天早上看到她新写的《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是生命》却觉得很不是滋味。她所说的那个什么生物学者,论调中满是低级错误,然后死命地煽情,都不知道煽到什么山头去了,纯粹一个二流江湖骗子。 而从柴静过去的文章来看,明明是一个聪明而敏感地女孩,却偏偏上这种骗子的当,还乐呵呵地当了道二手骗子,出来的这篇文章连《读者》的水平都不如。 咋说呢,太缺乏基本的科学训练了。 恰好晚上读到方舟子的《并非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是生命》,解释了关于胚胎研究的一些常识,非常轻易地就戳穿了江湖骗子的谎言。 据说柴静的那篇blog在一天之类就被广为转载,看来还是有很多人并不能识破骗子的煽情,所以我想,我也应该转贴方舟子的这篇文章。 5/19/2007 上周败的Track Ball
只是这次这个货的确有点尖,而且也不完全是个玩货,所以还是拎出来谈谈吧。 败的就是这个东西,Logitech Cordless Optical TrackMan,一个Track Ball,中文称为轨迹球。 在我用的拼音加加输入法中,轨迹球居然都不是一个词组。年纪轻点的同学可能不太清楚,当年图形化界面方兴未艾的时候,鼠标是非常成功的商品,很多商家都想开发出能和鼠标分庭抗礼的东西出来,各种杆啊、球啊、板啊、笔啊之类的东西搞了不少。最后大家都承认,在屏幕上移动光标最方便最实惠的还就是那个叫鼠标的东西。 结果,杆和板后来都被挤到笔记本电脑上去了,笔被挤到专业美工领域去了,球被挤到一般人看不到的地方去了。我还挺怀念一个叫做三维空间鼠标的圣物,不知道随着Wii的热销,这个圣物还能不能回来。 关于轨迹球,虽然现在一般是很少见到了,但是在当年,她可是最接近鼠标地位的解决方案,据说对于保护手腕很有好处。 致命弱点有两个,一来是需要练习,把球面转换成平面,毕竟没有鼠标的平面到平面那么直接。二来价格不菲,常见的轨迹球厂商就两家,Logitech和Microsoft,都不是省油的灯,Microsoft现在还不做这东西了。 我小时候,高兴或者不高兴的时候,喜欢买点特别的外设给自己作礼物。曾经动过轨迹球的心,最后还是嫌贵了点,没有下手。 后来第一次来美国出差的时候,第一次去Company Store,看到有轨迹球卖,很动心,而且说实话,现在这价格看起来也不是太惊人,和好点的鼠标相比价格也差不多。所以就打算等离开美国的时候去败一只。结果等到四个月以后再去看,Company Store居然不卖轨迹球了。 上周去Fris,看到Logitech的轨迹球,在货架上摸了又摸,最后还是抱到收款台那里去了。 其实本来还对Logitech新出的鼠标伴侣很感兴趣,但是想到那还是第一代产品,圆乎乎一个东西,连人体工学的影子都没有,还是等过几代再说吧。 关于逻辑的这个轨迹球嘛,我刚上手的时候,很难拖出一条水平线来,特别是在按着左键的时候,稍加练习以后就好了。 至于她的优点,首先是外形漂亮。头上顶了那么大一个荧光闪烁的红球,绝对拉风。 其次,一般人不会使。我就喜欢这种一般人不会使的东西。 再次,手感舒适。由于整个使用过程中,无需移动手腕,所以可以把她一直放在一个让手腕最舒适的位置,长时间使用也很轻松。 再再次,定位精准。因为按键的时候,手指可以和球体分离,手部的运动不会引起光标的移动。 再再再次,由于不需要移动控制器,所以使用轨迹球所需要的空间比鼠标小,适合桌面空间紧张的环境。 再再再再次,所有操作都由右手手指完成,通过锻炼右手手指,可以开发左脑的能力。我们中国人为啥聪明,不就是因为用筷子吃饭锻炼了大脑吗(《走进伪科学》对于本句也有贡献)。 主要缺点是,首先左手完全不能使用,再见了,左撇子兄弟姐妹们。 其次,移动虽然省力,定位虽然准确,却不是太迅速,不适合玩游戏。所以再见了,SC II。 点击下面的链接,跳转以后查看更多我的轨迹球的照片。 再访Mount Rainer其实已经几乎是一周之前的事情了,时间隔得久了,就有了可写可不写得感觉。但正是这种“可写可不写”感觉,让我觉得有点亏欠。我似乎有点轻微的臆想,觉得被遗忘的事物就会死掉了。虽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可还是打算留下一点记忆。 上一次访问Mount Rainer是去年六月下旬,这次基本上提前了40天。天气比上次更糟糕,hiking的时候也是完全再雪中行走。实际上,整个过程中根本就没有看到雪峰,说是再访Mount Rainer,似乎也有点名不符实。 在接近Rainer入口的地方,遇到了横穿马路的三只鹿。 为什么看到马路上的鹿,我会想起电影《The Long Kiss Goodnight》中被Geena Davis开车撞死的那头鹿呢?(那是一部很平庸的电影,没印象的同学就不用努力回忆了。) 路上有同事一直在放Beatles的歌曲。放到“Come Together”的时候,我说,“我一直没有听明白,Come together right now后面那两个词是什么,该不会是over me吧”。同事说,“可能是you and me”。我说,“有点道理”。 这时Beatles又重唱了那一句。我们都听出来了,无论那是什么,绝对不是“you and me"。 后来我回家以后,搜索了一下,原来我最初听到的是对的,的确是“over me”。 说来说去,都是路上的事情,实际上,那天Rainer完全被白雪和大雾覆盖,我们什么也没有看到。 然而我知道,那座象妖精一样大白山还在那里,和一年前我们看到的没有什么两样。 和那山相比,一年之前,人的变化却要大多了,所谓物是人非就是这个样子。世界总是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肆无忌惮地翻云覆雨。 我小时候一个人在家里看《一一》,看到婷婷趴在奶奶的膝盖上,轻声地说,“为什么这个世界总和我想像的不一样”时,我痛哭流涕不能自已,完全无法继续看下去。 那时候太小,还不能理解后来洋洋说的“我觉得我已经老了”是什么意思。 现在我已经习惯了那个和我想像的不一样的世界,那就象我的后花园,我欣赏她呵护她,但我有自己守护的家。 点击下面的相册链接,跳转以后查看更多照片。 5/17/2007 跑在Microsoft Trails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在微软楼群的中心部分,就是所谓的main campus,附近有一条trail,不过我当时从来没有去走过。 那时我住的condo离main campus颇有一段距离,而且condo背后的小树林里就有一段round trail可以跑步,就从来没有去找过这个microsoft trails。 这次来Redmond,换了Condo,虽然环境还是不错,却没有理想的可以跑步锻炼的trail了。只有出了Condo,向Redmond城里跑去。 好在这个condo距离main campus不远,清晨的时候,那里几乎没有什么人,也挺适合跑步的。 跑了两天后,在路边看到一块路牌,有Microsoft Trails的地图,这下终于找到这个传说中的trail了。 整个区域中,其实有长短距离不同的三条trail,我设计了适合我自己的路线。整条路线的大部分都是在树林之中,看不到任何建筑或者马路,似乎人已经到了野外,很难想像这还是在微软总部所在的城市。 偶尔也能在trail上遇到一两个步行的人,但是大部分时候,只是我一个人在奔跑。 喘着粗气从树林中跳出来,看到头顶无限高的青空,渐渐淡入苍白的地平线,也让人目眩神迷。 这周,我因为感冒已经两天没有跑步了,估计剩下的几天也够呛。所以上传几张照片,写下这篇记录一下。 跳转以后查看更多照片: 5/15/2007 sit in lounge 我以前在Redmond出差见过别的小组一堆人挤在一个休息室里面工。休息室本来是休息闲聊的地方,也有人在这里开非正式的会议。肩并肩地坐进去一堆埋头干活的人之后,大家也就只能远远地回避开了。 不过我以前从来没有挤过休息室,我甚至还用过超豪华的Window Office。 这一次去Redmond我们却没有办公室了,只能四个人挤一个休息室。 因为是整个楼都是做Windows Mobile,所以这个休息室的墙上挂了很多各款Windows Mobile手机的照片。 休息室位于两个过道的交叉处,急匆匆抄近道的人还是会从休息室里穿过,完全无视其中其中的几个大变活人。 习惯了以后也就好了,带上耳机干活,忙的时候也不知道后面有没有人来人往。 而且从来了Redmond以后也一直很忙。 5/7/2007 小岛Ocars 熟悉C#或者Visual Studio的同学大概知道我们下一代C#的代号是Ocars。更博闻广识一点的同学大概知道,Ocars是一个岛的名字。 Ocars是华盛顿州(也就是微软总部Redmond所在的那个州)北部San Juan群岛中的一个,岛上有座小山Mount Conslitution,可以登高望远,是这个小岛最大的特点。 点击这个Live Map链接可以打开地图查看Ocars的位置。 坐渡船去Ocars之前,有同事带着去附近的小店买了一大包虾。 这家店的铺面很小,不过在当地同事中间的名声很大。 卖的虾个头不大,不过都是使用本地当天新捕的虾,就用海水煮了,然后用冰镇凉了。虾小皮薄,可以整个扔在嘴里去嚼。虾肉鲜美多汁,有弹性又不至于坚韧,口感极佳,坐在那里一口一个的,很快就可以吃掉很多。 至于Ocars岛,和去年去过的Friday Harbor相仿,海是深蓝色,天是浅蓝色,中间夹了一线云层。登上小山后,极目眺去,天海浑然一体,广袤处无边无际,只在视线尽处留下一条弧线的天际。尘间一切尽都远去,渐渐有物我两忘的感觉。 点击下面链接可以进入我的相册查看更多Ocars之行拍下的照片: 5/4/2007 Nowhere to Say Goodbye再有几个小时,我就又要出发去那个叫Redmond的小城了。 几个小时之前,我喝了不少咖啡,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这样到了那边以后,倒时差会比较简单吧。 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觉得可以说“再见”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总好过说“I'll miss you”吧。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其实现在咫尺天涯,哪有什么再见需要说得如此郑重其事。 雨中曲
说到底《雨中曲》虽然经典,不过也只能算是经典的“歌舞片”,类型片一种。 总的来说,我是不喜欢歌舞片这种类型啦,因为始终不能理解,为啥几个人可以突然就在大街上唱歌跳舞起来。情绪化也罢了,居然跳舞的时候还有配乐,这配乐是从哪里来的呢?周围的人居然也没有一个觉得奇怪的,这个也太灵异了吧。 以前有某大牛说过,好莱坞的歌舞片就相当于东方的武打片,也就是看一个动作漂亮。你想想为啥功夫片中两个人可以一言不合就上天下地地打起来,大概也就能够理解为啥歌舞片中为啥两个人可以一见面就跳起舞来。 有种武打片,根本不讲究情节,关键就是打得爽快,美其名曰“暴力美学”。(巧合的是,还有一种“武打片”也是不讲究情节的。)似乎不讲究情节只要跳的开心的电影,在歌舞片中占得比例更大。 这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对歌舞片没有多少好感。 说回《雨中曲》来,似乎大部分人也不太关注他的情节,而更注意他的舞蹈片断,特别是金凯利在大雨磅礴中高唱“I'm sinin' in the rain”的那段。 嗯,我也承认,这的确是感人至深的一段舞蹈,可以称之为歌舞之最了。 金凯利欣喜若狂地在雨中大跳,兴奋处甚至连舞步也抛开了,就是使劲地溅出尽量高的水花。他的激情和狂热可以感染每一个观影的人。只这一段舞蹈,就可以奠定《雨中曲》的经典地位。 不过实际上,《雨中曲》的经典地位基本上也就是靠这段舞蹈奠定的。没有了这段舞蹈,大概《雨中曲》就会失色很多。然而在最初的剧本上,是没有这段情节的。所以很险啊,《雨中曲》险些和她的经典地位失之交臂。 《雨中曲》的故事几乎完全被这段舞蹈给掩盖了。实际上《雨中曲》有个很有趣的背景,这部电影拍摄于1952年,还处在电影形式迅速变化的年代,彩色电影和宽银幕电影正迅速地蔓延开来。而《雨中曲》的故事讲的是,20年代,有声电影的出现冲击无声电影,制片厂临时改变电影制作方式的故事。 对《雨中曲》还有些印象的人,大概能记得,这电影的主要部分是讲,一个声音很美的小女孩帮一个声音很差的大明星配音的故事。电影解释配音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大明星是默片时期的明星,到了有声电影时代,这个制片厂打算拍一部歌舞片,她的声音根本就上不了台面,为了维护她的明星地位,所以找了个人来给她配音,和现在歌星的假唱有点象。最后她的假唱被大家给拆穿了,那个替她配音的女孩成了新的电影明星。显然,电影对这个旧明星是批判的态度的,而且这电影还透着新生事物取代旧事物的意思。 不过实际上,电影也说明了,即使抛开大明星的嗓音问题,配音也是必须的。在有声电影发明之初,如何在电影拍摄时候录音是个大难题。制作人员试着把麦克风藏在布景或者戏服里面,可是演员一转身或者一回头,头一偏离麦克风,声音就变得忽大忽小。使用配音演员也解决了这个问题。 今天我们知道,大部分电影都需要后期配音的,而使用同期音其实是个更复杂的技术问题。 然而在五十年代,《雨中曲》却很轻易地说服了观众,这是一个道德问题。 实际上,关于大明星在歌舞片中的配音,历史上颇有些真实的例子。其中包括奥黛丽赫本在《窈窕淑女》中。据说开拍之前,赫本一直不知道电影打算使用别人的配音。开拍第一天才知道这件事,她一怒之下就离开了片场,隔了一天才接受了自己声音不够甜美的事实,回来继续拍戏。 《窈窕淑女》拍摄于1964年,看来那时候人们还是认为在歌舞片中配音不是一件太光彩的事情。 说回《雨中曲》来。我开始说到,我不太能够接受歌舞片不顾情节地在电影中塞入歌舞的做法。《雨中曲》为这个作了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雨中曲》的情节中,20年代的制片厂为了拍一个骑士题材的歌舞片,所以他们设计了一个情节,说一个现代的舞蹈演员看了小说双城记后,作了一个梦,回到过去,所以就有了跳爵士舞的骑士。这个情节就是一个为了引入舞蹈而和情节无关的设计。而在《雨中曲》本身的电影中,他们彩排关于这个现代舞蹈演员的部分,是一个人员众多,色彩绚烂,而且还很臃长的舞蹈,同样也是为了把舞蹈硬塞入电影中去的设计。 我还是不能接受这样的为了跳舞而跳舞的情节。 可是这样突然开始的舞蹈和不知从何而来的音乐,却形成了舞蹈片的文化,舞蹈片的爱好者对之习以为常,而且这样的习惯还成就了一部真正的伟大电影,《黑暗中的舞者》。 《黑暗中的舞者》在现实生活中,贫苦、渺小、苟延残酷。可是只要她展开幻想,她的生活就会变得象歌舞片一样色彩绚烂歌舞升平,她就会从平凡的生活中脱离出来。而这样美丽的幻想更承托出现实的残酷,特别是当你理解歌舞片的虚假时,这种对比就愈加的强烈。 《黑暗中的舞者》才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歌舞电影。 《雨中曲》在IMDB得分8.4(31041人投票),250佳片排名71,我打6分。 豆瓣链接: 5/2/2007 在IMAX看《蜘蛛侠3》
结果呢,如果你看《蜘蛛侠3》的预告片和7分钟片断觉得很过瘾,那么《蜘蛛侠3》的正片会延续你的快感,但是恐怕不会给你更多的满足感。 这是我第一次在IMAX看电影长片,以前只看过一次纪录片,所以还是先谈谈比较有趣的部分吧。 在订票的时候我开始有点拿不准该选什么位置。我的习惯,如果影院座位分为前后两个区,我喜欢选后区的第一排。这次对IMAX,还是有点担心,所以选了后区的第二排。 到电影院坐下后,感觉和我习惯的位置相比,这次还是近了一点。当IMAX的广告一亮起后,画面就遮住了我的整个可视区域,不把头转开,都很难看到影院中漆黑的部分。 实际上,整个观影过程中,我都使劲地睁大眼睛,只有这样才能看到银幕的所有边角。不过对于大幕爱好者在下来说,这个感觉很对我的癖好。以前我就喜欢左右都看不到银幕边界的感觉,这次连上下边界都看不到了。而主角们从高耸的银幕上坠下的时候,巨幕给人的感觉真的很爽。 我估计大眼睛美女看IMAX可能感觉会比我更好一些。 IMAX的优势可不只是巨幕而已。画面的清晰度非常之高,细节处纤毫毕现。我觉得这很可能是我看过的电影中,清晰度最好的一次了。IMAX的音效也非常出众,不过由于大部分人的听觉不如视觉敏感,所以可能感觉不到在音频上IMAX和普通影院的巨大差别。 不过,我承认,这种带字幕的电影不太适合IMAX。为了看字幕和主角眼睛中的泪光,我得快速地上下翻飞我的眼珠。我怀疑如果有人在正面看我,会觉得我在努力练习翻白眼。140分钟的电影看下来,眼睛还真的很疲劳。 好,说完IMAX,下面说说不太有趣的部分,我是指电影本身了。 还是先说好的部分,Sam Raimi是对影像最有创意的导演之一,没钱的时候排The Dead Evil是这样,后来有钱了拍《蜘蛛侠2》也还能把钱花得和别人不一样。 《蜘蛛侠3》中,依然有很多非常有创意的视角应用。最常见的是在第二集中就出现过的尾随飞行,只是角度变化更大胆。其他的细节处也有很多给人印象深刻,例如沙人开始聚合时候的从沙粒到整个沙人的zoom out镜头。 在7分钟预览中见到的蜘蛛侠和绿魔的打斗在巨幕上看起来更加让人热血澎湃,不过后来的数次打斗也不过如此。我并非说后面的打斗没有这第一次精彩,实际上应该说每次都很精彩,但是并没有出现太多的变化,看多了也会审美疲劳的啊。我看这一集的时候就有点怀念第二集中停下城铁的片断。 《蜘蛛侠3》的故事节奏似乎有点问题。这本来是《蜘蛛侠》系列的强项,但是这一次,中间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让我想看看手表,怎么还没有完的感觉。似乎《蜘蛛侠3》缺乏一个强有力的驱动力来推动剧情发展,感情戏就有点过于拖沓了。 然而更糟糕的是人物设定。毫无疑问,这是《蜘蛛侠》系列中,人物设定最差的一集。好多人物的行为决策都难以理解。Peter的任性自私,简直象个中学生。这还算是好的。MJ向他说分手的时候,我还以为绿魔有精神控制的手段呢。没想到是编剧发颠。而之后绿魔的转变、沙人的转变就更加儿戏了,无法让人相信。 总得来说,《蜘蛛侠3》的视觉效果是好到足以把人轰到审美疲劳,而剧情就只有普通视听大片的水准,和前作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IMDB得分8.2(2376人投票),我打6分。 豆瓣链接: 5/1/2007 推荐last.fm
实际上我也是刚刚才开始了解last.fm。虽然数个月以前,已经在搜索结果中见过这个网站,也点过她的链接,但是我那时候以为她是一个音乐类的wiki网站,没明白为什么有人要拿它和pandora相比,也就错过了。 直到前两周,才听说last.fm还有自己的客户端软件,下载以后研究了一下,才明白last.fm是个什么样的网站。立马上瘾,列为每天都要使用的服务。 last.fm是什么呢。 第一,last.fm是个wiki式的数据库,搜集了大量的艺人和音乐的资料。几乎你听到的每个歌手,每首歌都可以在这个网站上查到。 第二,last.fm可以跟踪收集你听音乐的数据。这是通过last.fm的客户端来实现的。last.fm遵循“AudioScrobbler”协议,让客户端软件可以提交正在听的音乐的信息。last.fm本身也提供了一个很好使用的客户端软件。这个软件在安装的时候会检测计算机上安装的常见播放器,并为这个播放器安装插件。在我的计算机上安装的时候,就找到了iTunes、Windows Media Player和Foobar2000。 然后当我使用这些软件来播放音乐的时候,我所听的歌曲名字就被自动上传到last.fm的服务器上去,而我并不需要作任何额外的操作。 当别的用户访问我的last.fm页面时,就可以看到我最近所听的歌曲。这有点象Live Messenager那个“显示当前播放歌曲的功能”。我挺喜欢这个功能的,可以向朋友小小地展示一下我的品位。 而这个last.fm做得更多,不需要安装Live Messenger,不需要对方正在播放,而且还可以查看对方过去播放过的歌曲。 last.fm还有统计功能,可以统计播放次数最多的歌手或者歌曲。 除此之外,还可以把这些信息用RSS或者图片输出,放在用户的blog上。 而如果用户在播放音乐的时候,愿意多作一点事情,为音乐打上tag,或者加下favorite的标志,那么last.fm也就能提供给你更多的信息。 第三,last.fm还可以通过你播放的歌曲学习你的喜好习惯,然后找到和你喜好习惯相仿的用户,把他们推荐给你作邻居,把他们推荐的歌曲推荐给你。 这样,你可以在last.fm上找到和自己臭味相投的人,可以找到过去没有听过但是却一听如故的歌曲。人生的幸福就在于惊喜啊。 这就是last.fm所谓的“社会化音乐革命”。 last.fm的推荐还可以用网络电台的形式,直接通过她的客户端软件来播放。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她象pandora。 以上的三个功能就是为什么我要推荐last.fm。 不过我觉得last.fm的出色之处主要是在创意上,在技术上却并没有多少特别出彩的地方,而且细节上的缺憾还很多。比如她的网络电台,在网络上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带宽优势,在国内就很难使用了。再比如,她提供的RSS输出很少,只有最近播放歌曲一个列表是可以RSS输出的,和flickr那种有列表就有RSS相比,差距甚远。 这样,last.fm真正的优势就只有自己的用户群了。last.fm的确是革命,但是这个革命却是很容易被效仿的。如果别的软件公司,特别是挟持iTunes的Apple或者挟持Windows Media Player的Microsoft在自己的播放器中加入这种社会化音乐的功能,last.fm如何能够应对?iTunes和WMP都有smart playlist或者auto playlist的功能,早就实现了对本地音乐播放数据的管理查询,往网上一放,可比使用插件的last.fm方便多了。 所以我倒是觉得last.fm应该趁早把自己卖了,于人于己都是一件大好事。 无论如何,就目前而言,last.fm依然是最好用的社会化音乐服务,并且没有竞争对手,推荐大家使用。 我的last.fm账号是likeyesterday,欢迎把我加为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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